有人认为实践是法律制定的来源,法律反过来指导实践,就法律和实践的关系,谈一下你的看法。
试题名称:
有人认为实践是法律制定的来源,法律反过来指导实践,就法律和实践的关系,谈一下你的看法。
试题解析:
通读题干,我们发现本道题属于态度观点题。题干围绕着法律与实践的关系展开,我们需要分析题干这句话是否有道理,并且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理由。具体如何做,接下来细致分析。
审题点1:“有人认为实践是法律制定的来源,法律反过来指导实践”
这是一些人的观点,我们需要认真分析观点内容。“实践是法律制定的来源”体现出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理,很明显是对的,“法律反过来指导实践”体现出法律可以指引人们的行为,从而达到指导社会实践的目的,很明显也是对的。既然这句话是对的,我们可以在一开头说明自己的观点,对其表示肯定。
审题点2:“就法律和实践的关系,谈一下你的看法”
这里要求阐述法律和实践的关系,考虑到审题点1的那句话围绕的就是法律与实践的关系,所以我们就可以针对这句话进行说明。也就是说,我们可以先针对“实践是立法的来源”进行论证,接着再针对“法律可以指导实践”进行论证,这时候可以考虑采用道理以及事例论证。
既然明确了法律与实践的关系,接着还可以谈谈如何将两者紧密联系,确保更好地发挥作用。首先,既然实践是立法的来源,我们就需要紧跟实践立法。接着,法律要想指导实践,肯定要让大家都知道,所以要结合实际普法。最后,如果有些人不愿意遵守法律,那么法律就达不到指导实践的目的,所以就要严格公正执法。
综上,本道题的答题思路基本确定:即开头表明题干这句话很有道理,随后从“实践是立法的来源”“法律可以指导实践”两个角度分析论证这句话的正确性,最后从紧跟实践立法、结合实际普法、严格公正执法三个角度来谈谈将法律与实践密切联系起来的举措。
思维导图:
示例答案:
在我看来,题中的这句话非常有道理。我们需要正确把握法律与实践的关系。
一方面,实践是立法的来源。制定法律的目的在于解决社会实际问题,如果法律不以实践为基础,那么法律就会沦为空中楼阁,难以解决社会问题,自然也就达不到立法的目的。正是因为如此,我国制定的法律都留有社会实践的痕迹。例如近年来新闻上报道了不少冒名顶替上学的案件,极大地损害了教育公平,因此刑法修正案(十一)以社会实践为基础,增设冒名顶替罪,明确规定了冒名顶替行为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,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。
另一方面,法律可以指导实践。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,为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引,大家可以对照法律,知道自己什么该做、什么不该做。而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都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主体,法律可以调整他们的行为,自然可以达到指导社会实践的目的。这也让我想到了《民法典》中的见义勇为条款。根据规定,见义勇为者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,这就可以激发更多的人见义勇为,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。
法律和实践的关系十分密切。我们应当发挥法律的作用,更好地指导社会实践。具体而言,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做。
一是紧跟实践立法。立法者应当坚持问题导向,深入到基层调查研究,了解不同地域、不同层次、不同方面的社会需求,提出切实管用的法律条款。随后,立法者应当及时公布法律草案,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看法,针对有争议的条款进行反复研究,确保制定的法律能够平衡好各方利益、处理好社会矛盾。
二是结合实际普法。执法机关应当贯彻落实“谁执法、谁普法”的要求,结合人民群众的需求,开展针对性普法。比如针对中小学生群体,可以采用微视频、漫画等方式科普未成年人保护法,针对企业员工,可以采用普法大讲堂、普法走廊等方式宣传劳动法,针对老年人群体,可以采用书画、歌舞、戏剧、小品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。
三是严格公正执法。针对那些不把法律当成行为指引、故意违反法律的公民,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,对这些人进行批评教育,根据他们的情节严重程度,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,以此督促大家遵守法律,将法律当成重要的行为规范。
2021年3月27日山东省淄博市人才引进面试题(网友回忆版)第2题